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09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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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要求,进一步挖岗位、提能力、优服务、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综合运用扩岗补助、社保补贴、求职补贴等各类政策,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公开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推进“就业专员对接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了解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招聘需求,促进人岗快速匹配。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完善访企拓岗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访企拓岗,持续跟踪访企拓岗后续效果,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

(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强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加大岗位归集力度,依托“就在龙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本地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大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力度。

(三)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组织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协同开展“市委书记进校园”等招聘活动,重点支持高校、中学等教育类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用好编制存量、开发招聘岗位,并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支持青年自主创业。用好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实施创响龙江行动,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重点孵化项目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提升创业成功率。加强创业融资支持,组织“政企银担”交流活动,遴选有资金需求、创业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

二、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

(五)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百”计划。聚焦就业市场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力争在全省高校开设100个“微专业”和23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转专业、辅修专业工作办法,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根据毕业生就业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

(六)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组织师资培训班,开办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实训范围,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各地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学员班培训,所需资金可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等资金列支。

(七)实施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推广“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开发一批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训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挥黑龙江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作用,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促进技能人才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

(八)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强化见习岗位开发,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需要,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重点面向先进制造、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定期跟进检查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强化见习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做好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后续就业帮扶。

三、着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九)做实做细高校就业指导帮扶。强化就业观念引导,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办好黑龙江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邀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分享,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施“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汇集更多岗位资源。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发动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计划”。

(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专项活动,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坚持“现场大型招聘+云端直播带岗+公共就业服务”同步进行,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邀请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业力量进校园,开展多元化交流指导,组织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全省45所高校就业创业服务站作用,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十一)开展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选取5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属地人社局长、就业局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根据结对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针对性筛选、推送岗位信息,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

(十二)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7月份完成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综合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完善实名台账,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包联机制,根据毕业生学历专业、求职需求、技能水平等情况,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优先提供指导服务,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十三)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打造“职引未来”招聘平台,全年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国聘行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高校“就业超市”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龙江云聘”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保持市场热度,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加密招聘活动频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要强化做好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现场招聘会安全。

(十四)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持续开展联系服务。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四、加力营造就业良好环境

(十五)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信息,不得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十六)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制作发布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强化典型引领,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艰苦边远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组织好“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身在最北方 心向党中央”“劳模工匠进校园”“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等人物事迹宣传,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扎根龙江。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要加强协同配合,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各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要及时反馈省人社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4月30日